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8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
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自公司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7,144,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
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
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1718
咨询电话:0755-89492166
咨询联系人:王少华 贺莲花
传真电话:0755-83476633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