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3-04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德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运创投”)拟向其参股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德伟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伟创”)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 万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 36个月,年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为最大限度降低财务资助风险,德运创投将与德伟创签订正式的财务资助协议,并密切关注德伟创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或其他负债的变化情况,德伟创的其他股东同时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德运创投向其参股公司德伟创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 万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年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德伟创项目建设。德伟创的其他股东同时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德运创投法定代表人就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德运创投正常业务开展和资金使用。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9)刊登于 2023 年 7 月11日
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德伟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年4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周赖根
注册资本: 100,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54KTTE7P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红星社区文海东路6号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广东伟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2,400 24%
广东德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 10%
佛山市翔德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6,600 66%
合计 10,000 100%
德伟创的实际控制人是何海婴。
2、财务资助对象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0,134.48
负债总额 48,548.79
净资产 11,585.69
项 目 2022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141.75
利润总额 5,710.28
净利润 4,069.07
3、财务资助对象资信情况:经查阅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目前,德伟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4、关联关系说明: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5、财务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伟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51PY6UXU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居委会第二工业区7号地办公楼之二十七
法定代表人:何海婴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成立日期:2018年5月22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2)佛山市翔德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4UM12M7N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居委会第二工业区7号地办公楼之五十一
法定代表人:周赖根
注册资本:100万元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2月6日
经营范围:工业设计;生物技术研发及相关咨询服务;企业投资咨询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上述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履行财务资助义务,且均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出资情况请以实际借款协议为准。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子公司德运创投对德伟创提供的财务资助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资助对象 财务资助形式 贷款利率 贷款金额 资金来源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佛山市顺德区德伟 委托贷款 自有资金 2020 年 07 月 21 2023 年 07 月
创科技有限公司 5.00% 590 日 20 日
佛山市顺德区德伟 委托贷款 自有资金 2021 年 03 月 04 2024 年 03 月
创科技有限公司 5.00% 410 日 03 日
上述德运创投对德伟创提供的委托贷款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公司同意德运创投拟继续对德伟创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到期前经协商一致可以展期
(2)财务资助金额: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在资助期限内可以循环使
用
(3)财务资助利率:年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且借款协议签订日适用的一年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具体以实际借款协议为准。
(4)资金用途:德伟创项目建设
(5)财务资助方式:提供资金资助或委托贷款等法律法规允许的财务资助方式
(6)担保情况:本次财务资助不涉及担保
(7)其它重要条款:德伟创的其他股东同时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为拟发生的财务资助事项,相关财务资助协议尚未签署,财务资助协
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控股子公司德运创投及参股公司德伟创与德伟创的其他股东共同协商确
定。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德运创投为其参股公司德伟创提供财务资助,主要
用于德伟创的项目建设。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为最大限度降低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德伟创的其他股东同时按其持股
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控股子公司德运创投将与德伟创签订正式的财务资助协议,
并密切关注德伟创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或其他负债的变化情况,本次财务资助风
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
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德伟创的项目建设。本次财务资助用途清楚,德伟创的其他股东同时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独立董事 GUOXIN 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德运创投本次对德伟创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推动德伟创项目建设,德伟创的其他股东同时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刊登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的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2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4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40%;均不存在逾期未收回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