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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美化工: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德美化工: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1-036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变更。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32),并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发布了本次股东大会更新通知及更正公告。

  2、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29日(周一)下午15:00

    3、召开地点: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里建丰路 7 号)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形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黄冠雄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19,619,5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55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19,565,07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54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54,5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13%。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20,506,2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5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0,451,7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4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54,5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13%。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619,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101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06,1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二)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619,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101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619,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101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四)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619,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101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五)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619,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101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06,1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六)审议《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619,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101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06,1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七)审议《2021 年度向关联方顺德农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为黄冠雄先生,黄冠雄先生为顺德农商行的现任非执行董事,与一致行动人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01,790,960 股,进行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828,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1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06,1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过 半数 通过 。
  (八)审议《2021 年度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619,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101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九)审议《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关联方顺德农商行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为黄冠雄先生,黄冠雄先生为顺德农商行的现任非执行董事,与一致行动人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01,790,960 股,进行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828,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1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06,1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十)审议《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619,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101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06,1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黄冠雄先生、何国英先生、范小平先生、史捷锋先生、宋琪女士、高明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1.01 选举黄冠雄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19,601,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0,487,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黄冠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 选举何国英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19,601,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0,487,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何国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 选举范小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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