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9-025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股东范小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股东范小平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股东范小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63,3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3%),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即自2019年5月23日起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40,83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813%,不超过其本人持有股份的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减持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范小平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范小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63,3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安排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取得的股票以及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取得的股票。
3、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340,83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813%,不超过其本人持有股份的25%。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自2019年5月23日起的6个月内。
6、价格区间: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其他说明: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范小平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范小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范小平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