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8-019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发起人股东佛山市顺德区瑞奇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7年8月31日,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佛山市顺德区瑞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奇投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017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自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12月20日,瑞奇投资累计减持1,333,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8%。
《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7-061)刊登于2017年8月31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2017-074)刊登于2017年12月21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收到股东瑞奇投资发出的《减持情况告知函》。截止2018年3月20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占总
(元/股) 股本比例(%)
瑞奇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2017年11月 472,200 15.599 0.113%
2017年12月 860,880 15.601 0.205%
- 合计 - 1,333,080 15.600 0.318%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瑞奇投 无限售条 22,283,789 5.315% 20,950,709 4.997%
资 件流通股
3、瑞奇投资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时,瑞奇投资持有公司7.16%的发起人股份;本次减持后,瑞奇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0,950,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7%,不再属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瑞奇投资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2、瑞奇投资减持股份相关承诺及计划
2017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瑞奇投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7-061)刊登于2017年8月31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自2017年9月21日至2018年3月20日,瑞奇投资累计减持1,333,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8%,未超出原公告的计划减持比例,连续三个月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事项。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1、《佛山市顺德区瑞奇投资有限公司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