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5-013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及四方监管协
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7 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28,293,569 股新股。公司实
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9,750,898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68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65,890,488.64 元,扣减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9,218,765.98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56,671,722.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
(2022)1610006)。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5)、《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3)、《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详
见 2022 年 9 月 10 日、2022 年 9 月 23 日及 2023 年 3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 年 12 月 13 日、12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 2024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监事会 2024 年
第十次临时会议及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
及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5)详见 2024 年 12 月 1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前 调整后
1 曲靖市通泉风电 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 44,899.86 26,070.00
场项目 发有限公司
2 会泽县金钟风电 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 47,097.82 31,988.50
场一期工程项目 发有限公司
3 红河州永宁风电 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 94,591.37 60,645.42
场项目 发有限公司
4 通泉风电场扩建 曲靖云能通泉北电力 — 6,330.00
项目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 老尖山风电场扩 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 — 8,000.00
建项目 发有限公司
6 永宁风电场扩建 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 — 30,116.63
项目(泸西片区) 发有限公司
7 永宁风电场扩建 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 — 25,000.00
项目(弥勒片区) 发有限公司
8 曲靖市马龙区竹 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 — 4,753.37
园光伏项目 发有限公司
合计 186,589.05 192,903.92 注
注: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6,314.87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签订情况及主要内容
由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官渡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补充协议》。
(一)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合同编号:CMBC-2022-KMTG024-B01)主要内容如下:
1.三方监管协议中“一、”内容修改为: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甲方账号为636605196。
截至2022年8月30日,甲方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85,839.05万元。甲方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曲靖市通泉风电场项目、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红河州永宁风电场项目、曲靖市马龙区竹园光伏项目、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老尖山风电场扩建项目、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泸西片区)、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弥勒片区)),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不得用作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甲方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方式存储,并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本补充协议是三方监管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补充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另有规定及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除非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本补充协议中所用词语或简称与三方监管协议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适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释义、声明、保证和承诺、违约责任、终止、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等。
4.本协议自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对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各方以书面形式书就并签署方为有效。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情形,经协议各方当事人协商并达成书面一致,本协议可提前终止。
5.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持壹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各报备壹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6.各方承诺,在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过程中,其自身应当,并应促使其为履行本协议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则、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贿赂另一方的任何人员和/或与该等人员具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提供或索取回扣、佣金等不正当财物、利益或机会,不得为谋取不当利益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提供或获取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其他商业贿赂或为谋取不当利益进行利益输送。各方理解并同意配合另一方或其监管机构就廉洁从业及反商业贿赂开展的检查调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及配合。
(二)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官渡区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甲方账号为
24019701040016711,截至2023年3月28日,甲方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甲方专户仅用于甲
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曲靖市通泉风电场项目、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红河州永宁风电场项目、曲靖市马龙区竹园光伏项目、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老尖山风电场扩建项目、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泸西片区)、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弥勒片区)),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不得用作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甲方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方式存储,并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终止执行三方监管协议之“一、”中如下约定:“甲方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曲靖市通泉风电场项目、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红河州永宁风电场项目)。”
除三方监管协议之“一、”进行上述变更之外,三方监管协议其余条款不变。
2.本补充协议是三方监管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补充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另有规定及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除非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本补充协议中所用词语或简称与三方监管协议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适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释义、声明、保证和承诺、违约责任、终止、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等。
4.本协议自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对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各方以书面形式书就并签署方为有效。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情形,经协议各方当事人协商并达成书面一致,本协议可提前终止。
5.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持壹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各报备壹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6.各方承诺,在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过程中,其自身应当,并应促使其为履行本协议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则、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贿赂另一方的任何人员和/或与该等人员具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提供或索取回扣、佣金等不正当财物、利益或机会,不得为谋取不当利益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提供或获取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其他商业贿赂或为谋取不当利益进行利益输送。各方理解并同意配合另一方或其监管机构就廉洁从业及反商业贿赂开展的检查调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及配合。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建项目(泸西片区)”“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弥勒片区)”及“曲靖市马龙区竹园光伏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曲靖云能通泉北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泉北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姚公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