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2-063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下午2:30至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满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5,327,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47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31,039,3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83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288,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5%。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288,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5%。其中:无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投票;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4,288,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35,31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股份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271,5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9%;反对股份16,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1%;弃权股份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1年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35,31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股份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271,5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9%;反对股份16,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1%;弃权股份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1年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35,31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股份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271,5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9%;反对股份16,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1%;弃权股份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35,31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股份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271,5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9%;反对股份16,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1%;弃权股份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35,31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股份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271,5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9%;反对股份16,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1%;弃权股份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及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35,31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股份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271,3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3%;反对股份17,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7%;弃权股份0股。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35,31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股份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271,5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9%;反对股份16,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1%;弃权股份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35,31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股份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271,5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9%;反对股份16,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1%;弃权股份0股。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纳超洪先生、罗美娟女士、段万春先生分别作了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2年3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杨杰群、杨敏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全文见2022年4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