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1-064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 月 12 日、1 月 30 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详
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3 日、1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及《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截至 2018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4,024,224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721%,成交总金额3,603 万元(注:包含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缴资金及实施期间的收益),成交均价约 8.954 元/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公司于 2018年 7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9)。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将
予以锁定,锁定期为 36 个月,即自 2018 年 7 月 25 日至 2021 年 7 月 24 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4,024,22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29%;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
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合并持有的股票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5%或任一持有人持有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持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即 2018 年 7 月 25 日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管理委员会作出决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的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管理委员会做出决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将相应延长。
4、除上述之外,因其他原因变更、延长或者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须经出
席持有人会议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