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1-047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下的框架性约定,后续合作等相关事项仍需以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标的和金额,该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无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形。
一、协议签署概况
在碳达峰和碳中和以及云南省“十四五”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的背景下,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准确把握云南省绿色能源发展形势,加快推进公司新能源项目发展,经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平等合作、战略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省电力设计院”)于2021年5月17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为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标的和金额,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及金额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2165214701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何远成
成立日期:1987年03月01日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穿金路161号
经营范围:电力行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火电(发送变电)、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咨询甲级,环境影响评价通信信息(专业通信网)建筑咨询乙级,建筑工程及相应的工程咨询各装饰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专用通信网)乙级、工程总承包甲级、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气甲级、水固乙级)、电力设备、建筑材料的采购及销售;电力工程施工;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售电业务,电力输配,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改造;公路设计;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招标代理、物业管理、劳务类(工程钻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关联关系
公司与云南省电力设计院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公司未与云南省电力设计院发生类似交易情
况。
4.履约能力分析
云南省电力设计院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一)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发挥各自在资源、技术、资本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资源共享、战略合作等方式,对云南省“十四五”新能源项目的拓展、开发、投资等事宜进行深度合作。经双方合作共同获取的项目,甲方在后期的项目开发过程中将优先考虑与乙方进行合作。
(二)合作内容
1.双方结合各自优势,重点研究云南省“十四五”新能源开发布局,积极获取优质资源配置和地方政策支持。
2.依据云南省新能源规划,甲方将依据其战略发展和新能源规划,提出相应的前期资源工作计划,乙方将结合其自身优势,在资源调查、敏感因素
排查、勘测设计以及资源获取等方面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双方将根据工作需要另外签订合作协议。
3. 结合云南省“十四五”期间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红河流域“风
光水储一体化”基地和曲靖“风光火储一体化”基地的规划装机,双方鼎力合作,争取双方储备的新能源项目进入四个大型基地的规划,参与大型基地项目的投资开发。
4. 双方共享云南省新能源项目的资源情况、行业政策、项目开发机遇、
技术资料等信息,保持密切的沟通和交流。
5. 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涉及具体新能源项目的合作方式、利益分配、
双方权责等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签署开发协议进行约定。
(三)保密
双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于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技术信息或其他归对方所有的专有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除对方同意披露或法律程序要求披露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对方的相关资料、文件及图纸等向第三方泄漏,否则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未经另一方许可,另一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及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技术信息或其他归对方所有的专有信息。
(四)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2. 若因发生双方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等,造成无法
履行协议或继续履行协议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双方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除
协议。
3. 对于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
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协议签约地为云南省昆明市,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
日起生效,合作有效期四年。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有同等效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是云南省最早从事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的专业设计企
业,具有国家工程咨询、工程勘察综合类及电力行业设计(含总承包)甲级证书,拥有电力工程勘测设计、能源电力规划研究、咨询评审、工程建设、新能源业务、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国际工程等业务能力,能提供规划、设计、建设一站式服务。
本次协议的签署,旨在发挥双方各自优势,通过资源共享、战略合作等方式,对云南省“十四五”新能源项目的拓展、开发、投资等事宜进行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在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背景下,紧抓云南省“绿色能源牌”战略机遇,按照“做好存量,争取增量”的方式,推动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目标的落实和资源储备,形成“运营一批、开发一批、储备一批”的新能源发展新格局,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大做强。
协议约定的内容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本次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交易双方
形成依赖。
本次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签约双方达成的意向性、框架性协议,协议的实施尚存在不可预判的风险及其他不确定性因素,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未来在本框架协议下的具体运作,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该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无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形。
2、本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4,024,2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9%。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将于2021年7月24日锁定期届满。
七、备查文件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所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