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4-06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任期届满,需要进行
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
二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麟先生、王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麟先生、王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的规定,李麟先生、
王炜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麟先生,1972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学
系国际贸易专业。历任福建省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职员、福建闽江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同人大有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福建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江西福道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4 月 22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宜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
王炜先生,1983 年生,中国籍,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历任中国中投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分析师、高级经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业务总监、深圳市时间价值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23年 12 月至今任广东省经纬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宜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