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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同洲: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ST同洲: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因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3.7条规定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则公司股票交易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3.1、9.3.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1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二、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和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3,969,746.80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4,807,623.45元,扣除后营业收入150,194,016.33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568,051.8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555,018.20元。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7 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 项至第(三) 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 9.3.11条第一款第(一) 项至第(四) 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一) 项至第(四) 项内容如下: (一)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公司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因此,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但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因公司与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控股”)存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而被大族控股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2月7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与大族控股诉讼案件已和解并执行完毕,被冻结的主要银行账户已经被解除冻结,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2023-030、2023-036)。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尚
存在其他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因此,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上述原因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五、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交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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