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01月01日—2022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 属于上 市公
司 股东的 净利 亏损:3,000 万元–5,100 万元 亏损:18,572.12 万元
润
扣 除非经 常性
损 益后的 净利 亏损:5,000 万元–7,100 万元 亏损:15,198.87 万元
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402 元/股–0.0684 元/股 亏损:0.2490 元/股
营业收入 23,000 万元-26,000 万元 13,924.44 万元
扣 除后营 业收
入 14,000 万元-16,000 万元 9,924.72 万元
项 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 属于上 市公
司 股东的 所有 6,400 万元-9,600 万元 4,056.00 万元
者权益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对于公司2022年半年报将7,650万元股权转让款作为资本性投入计入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会计师事务所尚未有明确意见,在进一步获取审计证据中。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因部分诉讼案件结案,根据法院判决结果进行会计处理,总体对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资产有正向影响;
2.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资产,获取了部分收益,对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一定贡献;
3.本报告期公司在保持与机顶盒优质客户的合作的同时积极拓展电池相关业务,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2.2021年7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公司已收到多名投资者诉讼立案材料,法院对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提起诉讼投资者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至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前,公司将继续根据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计提预计负债,计提预计负债金额将影响公司2022年期末净资产金额。
3. 2017年4月,公司拟向原实际控制人袁明控制的深圳市同舟共创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舟共创”)转让所持有的共青城猎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7.05%股权,交易作价15,000万元。同舟共创在向公司支付7,650万元后,未再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2021年6月,公司向法院起诉同舟共创,要求同舟共创继续履行上述交易义务。2022年5月,法院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公司将上述交易涉及的7,650万元股权转让款作为资本性投入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净资产余额增加。以上会计处理需经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4.公司2021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3.1、9.3.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的规定,若公司2022年度报告出现第9.3.11条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