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2-07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2 年 7 月 4 日,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
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7 月 21 日,
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同洲”)向江苏通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通明”)出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新胜路188 号的工业建设用地一宗以及该宗地块所有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及建筑物内的基础供电设施、消防设施及其他不可移动的现场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出售价格为 118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出
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南通同洲与江苏通明于 2022 年 7 月 4 日签订了《关于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
任公司房产及土地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转让协议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后正式生效。
2022 年 8 月 23 日,南通同洲与江苏通明已按照《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
办理完成了标的资产的产权过户手续。截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南通同洲已收到
履约保证金、首付款合计 354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披
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二、交易进展
根据《转让协议》的约定,江苏通明需在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之日起 30 个工
作日内,向南通同洲账户转入剩余总价款 70%即 826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南通同洲已收到江苏通明支付的 8260 万元尾款,本次交易已完成。
三、其他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