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1-120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满足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注册地址和经营期限作出变更并对《公司章程》中 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号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 第五条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
1 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 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8 号讯美科技
六楼。邮政编码:518057 广场 1 号楼 2701。邮政编码:518057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五十年,自公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2 司成立之日起算;期满前可依据法律规
司。
定的程序申请续展。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