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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洲电子:关联交易销售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1-14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1—00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与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签订的总金额为1,200万元的销售合同,主要供货产品为数字电视机顶盒,机顶盒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付30%货款,货到后3个工作日内付60%货款,其余10%货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付清。本次交易额占公司2009年总收入的0.60%左右。
    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销售合同及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议案内容详见2010-036号公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成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有线电视网络的相关业务(有线电视基本业务、扩展业务和增值业务;视频、数据、语音及多媒体通信、网络广告、信息提供和线路传输;相关技术和产品)开发、运营、销售、服务。
    住 所:哈尔滨利民开发区(管委会)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为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股东,公司出资额占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9%,且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莉莉任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董事。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尽快完成哈尔滨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的整体平移工程。
    此项关联交易完全遵照市场定价原则,价格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此类交易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不会起到很大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在市场下公开进行,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10年度与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交易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告披露详细供货合同的签订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