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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经营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4-059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11 月 28 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元)与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签署了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国家医学中心(雄安院区)一期建设项目设计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国家医学中心(雄安院区)一期建设项目设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0,268.989 万元,该项目位于雄安新区第五组团东部。项目内容为完成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程设计工作。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国家医学中心(雄安院区)一期建设项目设计合同的交易对方为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建成于 1921 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三级甲等医院,是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全国疑难重症诊治指导中心,最早承担外宾医疗任务的医院之一,也是高等医学教
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国家级示范基地,临床医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国家级核心基地,具有履约能力。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金额为人民币 37.83 万元。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交易双方

  发包人: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设计人: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10,268.989 万元,包括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全部设计费用。发包人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额向设计人支付服务费用。如涉及合同外新增内容,设计费双方协商解决。
  3、工程设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140 个日历天,实际开始设计日期以发包人在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为准。

  4、合同的订立及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双方责任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设计人应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6、违约责任


  若发包人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若设计人违约,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国家医学中心(雄安院区)一期建设项目设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0,268.989 万元,为公司 2023 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 1,236,538.41 万元的 0.83%。

  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该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发挥中国中元在医疗建筑规划与设计领域的技术实力,进一步拓展医疗建筑业务在雄安地区的市场份额。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国家医学中心(雄安院区)一期建设项目设计合同的工程设计服务为固定费率合同,项目利润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