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2-058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 年 9 月 16 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乌兹别克
斯坦共和国旅游和文化遗产部在乌兹别克斯坦第二大城市撒马尔罕就双方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开展索道等旅游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合作签订了《合作协议》。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所商定事项仅作为未来项目合作的意向,需由双方另行签订具体项目的商务合同。
2、本次签订《合作协议》,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索道领域的专业优势,加强与国际工程承包业务核心优势的深度融合,推进索道业务开拓海外市场,并实现公司在乌兹别克斯坦业务的滚动开发。
3、本次签订《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2022 年 9 月 16 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中工国际”)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旅游和文化遗产部(以下简称“旅游和文化遗产部”)在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就双方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开展索道等旅游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合作签订了《合作协议》。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所商定事项仅作为未来项目合作的意向,需由双方另行签订具体项目的商务合同。
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1、名称: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旅游和文化遗产部(Ministry of
Tourism and Cultural Heritage of the Republic of Uzbekistan)
2、地址: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塔什干市阿米尔捷穆尔大街107B
3、关联关系:旅游和文化遗产部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类似交易情况:无。
5、履约能力分析:旅游和文化遗产部是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政府部门,负责组织规划和设计旅游基础设施,在旅游和文化遗产领域实施统一国家政策等,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双方将就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索道等旅游基础设施工程投资建设运营项目开展合作。
2、合作形式:
(1)旅游和文化遗产部欢迎中工国际参与项目,并向中工国际提供必要的行政信息支持,协助项目执行。
(2)中工国际参与项目实施,讨论项目投资和融资的可能性,并派遣专家团组联合开展现场踏勘和索道项目选址,同时商讨技术、融资、投资和运维等方面的合作。
3、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协议应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加以规范和解释。在本协议范围内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均由双方谈判和磋商解决。
4、费用:各方应自行承担与执行本协议有关的费用,包括派遣工作人员出差和其他费用。
5、有效期: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
5 年,到期后自动延期 5 年,直至一方以书面形式不晚于事前 60 天
通知另一方有意终止协议。
四、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国内起重运输机械行业综合技术实力最强的高科技企业之一,客运索道业务多年来在国内始终保持市场占有率第一。本次签订《合作协议》,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索道领域的专业优势,加强与国际工程承包业务
核心优势的深度融合,推进索道业务开拓海外市场,并实现公司在乌兹别克斯坦业务的滚动开发。
本协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本协议所涉及的合作事项,需由双方另行签订具体项目的商务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实际执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后续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
2021年3月,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正常履行和推进中,与预期不存在差异。
2022年5月,公司与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并于2022年7月与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与圭亚那卫生部签署了圭亚那地区医院项目(一标段至六标段)商务合同,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发布的2022-038号公告。
2022年9月15日,公司与乌兹别克斯坦化学股份公司就开展化工
领域项目合作签订了《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发布的2022-057号公告。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
3、2019年,公司实施了向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新增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新增股份分别于2019年4月10日、2019年5月30日上市,上述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将分别于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1月30日解除限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旅游和文化遗产部之间的索道建设项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