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1-011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利
润 总 额 为 -99,536,073.09 元 , 归 属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83,826,728.08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234,040,489.69 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6,035,089,436.17 元,减去 2019 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 185,611,340.55 元,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615,437,605.93 元。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 2020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
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讨论,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将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为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及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分别实施了每 10 股派 3.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的分红方案,最近三年累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为 556,393,816.35 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89.18%。公司将继续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为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及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一直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积极回报股东。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提出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八、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