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1-007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 年 3 月 18 日,中工国际下属全资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
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双方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项下具体业务的开展,需要双方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
2、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合作双方利用各自在索道行业的优势,加快在国内外优质文旅产业的布局和项目落地,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2021 年 3 月 18 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下属全资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起院”)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特索道”)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为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达成的原则性约定。本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战略合作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泉
3、企业类型:其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注册资本:177,301,325元
5、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一路特1号光谷软件园D1栋
6、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商品的设计与销售;旅游项目的规划与咨询服务;机电一体化客运索道及配套设备的开发、研制、设计、投资建设、经营;索道技术管理与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配件、文化办公机械、通信产品零售兼批发。
7、关联关系:三特索道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三特索道未发生战略合作。
9、履约能力分析:三特索道为A股上市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拟在设备采购、课题研发、标准编制、投资开发等领域开展长期合作。
1、投资开发合作。甲、乙双方在文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索道业务的投资开发上展开全面合作。甲方向乙方提供拟开发索道业务的标的信息并充分利用其影响力协助乙方推进项目的落地签署;乙方依托其在国际国内索道行业的经验与影响力,向甲方推荐国内外优质的文旅标的、索道标的,双方共享资源标的,共同推动双方企业的共赢发展。
2、课题研发合作。甲、乙双方同意在索道研发、技术创新、索道管理技术创新、索道安全运营技术创新等领域开展深入的课题研发合作。
3、标准编制合作。甲、乙双方探讨开展索道行业的标准编制进行合作。乙方同意积极推荐和帮助甲方参与各类标准的编制与翻译工作,甲方作为标准起草编制单位之一,积极配合乙方高质量完成各类标准的编制与翻译工作。
4、设备采购合作。甲、乙双方继续保持并加强设备供给与采购
的紧密合作,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的设备与服务,乙方承诺按照市场化方式与甲方签订具体项目的采购合同,并向甲方提供战略合作方优惠价格。同时乙方承诺充分利用其在客运索道行业的影响力积极向甲方推荐优良的景区索道建设资源。
(二)合作期限
1、本协议签署之日即合作关系确立之日。
2、合作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十年,合作期满后双方另行就协议内容进行协商。
(三)特别约定条款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章制度等变化,导致本合同及相应的业务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则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其他事项
本协议所涉及具体合作事项,需甲、乙双方或授权机构另行签订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协议项下所有具体业务的办理,需要在合法合规且符合各自管辖、经营范围的前提下,并经双方有权审批人审批通过,由双方就业务条款、双方权利义务进行具体协商,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本协议约定的事项与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四、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履行有利于合作双方利用各自在索道行业的优势,加快在国内外优质文旅产业的布局和项目落地,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本协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实际执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后续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