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7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6 月 29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6 月 2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A 座 10 层多功能
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博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30 人,代表股份795,023,45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4.2490%。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787,499,32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3.641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7,524,13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6081%。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共 27 人,代表股份 7,524,13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608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以794,727,551股同意,295,9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8%,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794,737,851股同意,285,6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1%,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794,706,851股同意,295,900股反对,20,7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 794,706,851 股同意,295,900 股反对,20,700 股弃权,同意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07,5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922%;反对 29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327%;弃权 2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51%。
5、以794,727,551股同意,295,9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8%,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以793,400,973股同意,1,622,478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以794,727,551股同意,295,9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28,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673%;反对29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3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以794,706,851股同意,316,6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07,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922%;反对3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以7,228,230股同意,295,9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67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28,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673%;反对29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3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以 794,737,851 股同意,285,6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1、以794,581,151股同意,442,3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以794,581,151股同意,442,3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以794,581,151股同意,442,3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以794,581,151股同意,442,3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贺维律师、赵力峰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