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4-102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1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 式进行。
2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方式进行。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本条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 第二十八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3 年内不得转让。 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
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
十五;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 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
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 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
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 内,继续遵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 规定的减持比例要求。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比 ……
例要求。
……
第三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享有下列 第三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享有下列
权利: 权利:
(一)…… (一)……
…… ……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4 份; 份;
(六)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 (六)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
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 ……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
赋予的其他权利。 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的地点通常为公司的住所地或办事机构 的地点通常为公司的住所地或办事机构
所在地,具体地点将于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所在地,具体地点将于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中明确。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中明确。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5 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以提供网络为股东 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采用现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
场和网络投票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 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明确。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的,视为出席。
第五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 第五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
案。 案。
6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 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
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7 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一)…… (一)……
…… ……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 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在股东大会通知及其后的补充 ……
通知中将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
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 表决程序。
其他有关规则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
将在通知中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 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理由。 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 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
的,将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
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互联 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
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 确认,不得变更。
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
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
应当不少于 2 个工作日且不多于 7 个工作
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以特别决议通过: 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 (一)……
…… ……
(十二)…… (十二)……
8 前款第四项、第十项所述提案,除应 前款第六项、第十项所述提案,除应
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会议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会议
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 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八十二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 第八十二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
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 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为股东参加股东
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 大会提供便利。
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供便利。
9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时,应当
同时安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交易
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
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
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
溢价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二十的;
(二)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