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4-045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
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公告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3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已
获授的股票增值权,共涉及 36 万股股票增值权。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0 人调整为 47 人,授予的股票增值权数量由 92 万股调整为 56 万股。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
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13 日,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若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按照《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增值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发生派息后,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规定,2024 年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由 12 元/股调整为 11.75 元/
股。
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激励计划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增值权数 占授予股票增值权 占目前总股本
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人才 56 60.8696 0.0150
(合计 47 人)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
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
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