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2.60 万股。
2、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合计约为212.44 万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3、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55 万股;1 名激励对象因去世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10 万股;3 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不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限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1.95 万股。综上,公司拟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 22.6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9.40 元/股。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事项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
查意见。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2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55 万股;1 名激励对象因去世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10 万股;3 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不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限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1.95 万股。综上,公司同意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 22.60 万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的,回购价格
的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调整后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 P=[9.70-0.05]-0.25=9.40
元/股。
综上,2022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9.40 元/股,拟用于回购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的资金总额约为 212.44 万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22.60 万股,公司将在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
况。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2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55 万股,1 名激励对象因去世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10 万股;3 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不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限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95 万股。本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结论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减资的手续;
2、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