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将根据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0 年 2 月 4 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8、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1、调整事由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
除已回购股份后 3,581,818,3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因而需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 2020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授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1+n)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若公司发生派息的,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0为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后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P=[ (9.85-0.15)/(1+0.3)-0.1]-0.25≈7.1115 元/股。
三、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
明
1、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0%。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2
月 24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届满。
2、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关于调整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限售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1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形,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期解除限售条件。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2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指标一:2020 年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为 15.36%(剔除
闲置募集资金的影响)低于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7%。或
3 2020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7%。[注 1] 或不 指标二:2020 年加权平均净
低于同行业对标公司同期 80 分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资产收益率为 15.04%,高于
率[注 2]水平。 对标公司同期 80 分位水平
(13.88%)
综上,公司 2020 年业绩指
标达成,满足解锁条件。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
评:
1、883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业绩考核结果为 A、B、C,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 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织实施。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 除限售条件。
4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2、1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
额度×个人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 2020 年考核 绩考核结果为 D,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