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0-082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将根据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数量并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8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 年 8 月 21 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8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9、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1、调整事由
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
已回购股份后 2,755,583,6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3,582,258,6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
而需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数量进行调整。
根据 2018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授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1+n)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若公司发生派息的,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0为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后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 P=[(8.37-0.25)/(1+0.3)
-0.15]/(1+0.3)-0.1≈4.5893 元/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根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为: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后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有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Q=(1,342.9-29.12-391.95)×(1+0.3)=1,198.379 万股。
2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不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故调整后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数量为 33.631 万股。
三、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
明
1、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0%。公司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为 2018 年 11 月 6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届满。
2、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关于调整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1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条件。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2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2019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7%。[注] 2019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 为 17.22%。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 1、702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
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解除限售比例。激 考核结果为 A、B、C,满足第
励对象个人2019年考核为A、B、C,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为100%;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4 激励对象个人 2019 年考核为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