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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花智控: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三花智控: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0-029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21,204,236.1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09,334,548.40元,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10,933,454.8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89,392,130.64 元,减去公司向全体股东支付的 2018 年度现金股利529,119,886.50 元,2019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58,673,337.70 元。
以 2,755,583,602 股为基数[注],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50 元人民币(含
税)共计派发 413,337,540.30 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注:公司现有股本 2,765,366,698 股,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份回购账户内有
9,783,096 股,根据《公司法》 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已回购股份),分红转增应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则保持每 10 股派发
现金 1.50 元人民币(含税)、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变的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审批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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