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8-038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9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20,316,8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两个月内实施。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9月
1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9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9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26 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600 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1*****159 张亚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9月10日至登记日:2018年9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说明
根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另行履行审批程序予以调整并公告。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梅渚镇沃西大道219号
咨询联系人:吕逸芳、王语彤
咨询电话:0575-86255360
传真电话:0575-86563888-8288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