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8-023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20,316,835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两个月内实施。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
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26 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600 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1*****159 张亚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18年5
月3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梅渚镇沃西大道219号
咨询联系人:吕逸芳、王语彤
咨询电话:0575-86255360
传真电话:0575-86563888-8288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