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049 深市 紫光国微


首页 公告 紫光国微: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紫光国微: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紫光国微: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3-031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4、6、7 项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D座西楼15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道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314,613,802股,占股权登记 日公司有 表决权 股份总数849,618,097股的37.03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3,712,476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30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1,380,107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56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0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3,233,69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73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14,271,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14%;反对 39,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 302,2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14,271,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14%;反对 39,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 302,2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14,275,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25%;反对 3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弃权 302,2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4,290,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72%;反对 46,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弃权 277,0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93,389,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50%;反对 46,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弃权 277,0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6%。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14,271,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14%;反对 39,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 302,2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9,618,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4123%;反对 4,969,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95%;弃权 25,7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88,717,4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698%;反对 4,969,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27%;弃权 25,7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5%。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春华科技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其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20,901,326 股,审议该提案时,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3,395,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21%;反对 3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弃权 280,5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93,395,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21%;反对 3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弃权 280,5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4%。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黄文玉先生代表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公
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韩雅华律师、王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