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审计工作量来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以及根据业务需要聘请其开展其他专项审计工作。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承担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58 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2 家,具有相关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0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景伟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吉文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宏疆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3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年度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审计工作量来确定其年度审计费
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胜任各项审计工作,建议董事会继续聘任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综合实力较强,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拥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自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