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晶源电子 公告编号:2012-003
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1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1月15日—2012年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月15
日15:00至2012年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河北省玉田县无终西街3129
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致成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
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赵维健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7 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63,319,27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5,000,000 股的 46.903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1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51,939,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73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11,379,6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29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
表决股数为 33,750,00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29,569,2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319,2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四、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郑英华律师、黄亮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1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