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4-009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4 年 4 月 24 日,宁波华翔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24)4100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821.40 万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59,093.87
万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619,512.51 万元,母公司
未分配利润为 349,740.16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
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349,740.16 万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和盈余情况,以及响应近期加大股东回报的号召,本次会议同意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按总股本 814,095,508 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262,386 股后,拟以股
本 813,833,12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32 元(含税),共分配股利
514,342,533.1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2,983,059,099.80 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0.0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62,386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董事会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对合理回报的诉求,兼顾了上市公司发展所需对资金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