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2 2 年 年 度 报 告
A N N U A L R E P O R T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04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晓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丹红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关于未来计划等阐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汽车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其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波动性明显。我国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必然对我国汽车市场和汽车消费带来影响。当国内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汽车市场发展迅速,汽车消费活跃;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汽车市场发展放缓,汽车消费受阻,特别是高档汽车消费低迷。公司作为汽车零部件的供应商,也必然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
2、随着汽车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汽车和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的降低,我国汽车整车价格呈下降趋势,这将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零部件供应价格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公司产品面临价格下降的风险。
3、由于所属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特点,公司的客户较集中,对主要客户的依赖性较强,存在着对主要客户依赖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81409550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3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50
第六节 重要事项......6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7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76
第十节 财务报告......7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宁波华翔 指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峰梅 指 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
股东
象山联众 指 象山联众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大
股东
华翔集团 指 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公司
上汽大众 指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一汽大众 指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宝马 指 BMW
奔驰 指 Mercedes-Benz
丰田 指 Toyota
通用 指 GM
福特 指 Ford
沃尔沃 指 Volvo
主机厂 指 生产各类乘用车的汽车制造厂
橡塑类零部件 指 主要原材料为橡胶或塑料的汽车零部
件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宁波华翔 股票代码 002048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宁波华翔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Ningbo Huaxiang Electronic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NBHX
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周晓峰
注册地址 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象西开发区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5722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68 号东方金融广场 A 座 6 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122
公司网址 www.nbhx.com.cn
电子信箱 Stock-dp@nbhx.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韩铭扬 陈梦梦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68 号东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68 号东方
金融广场 A 座 6 层 金融广场 A 座 6 层
电话 021-68949998 021-68948127
传真 021-68942260 021-68942260
电子信箱 Stock-dp@nbhx.com.cn Stock-dp@nbhx.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610258383W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2007 年 1 月 17 日,公司股东周敏峰与公司股东、实际控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制人周晓峰签定协议,将其所持宁波华翔 11,330,000 股股
份全部转让给周晓峰。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1.87 元,合计转
让价款为 2,118.71 万元。2007 年 2 月 6 日,公司原第一
大股东华翔集团与周晓峰签定协议,将其所持宁波华翔
26,930,000 股股份转让给周晓峰,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3.50
元,合计转让价款为 9,425.50 万元。同时,周晓峰将所持
有的华翔集团 51.25%股份全部转让给周辞美。上述两次股
份转让交易于 2007 年 3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完成后,周
晓峰直接持有宁波华翔股份 47,187,100 股,占当时公司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