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2-031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 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A股股票。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4);2022 年 1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报告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5);2022 年 1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6);2022 年 2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1)。
截止 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4,998,969.75 元(含交易费用),股票成交最低价为 18.23 元/股,最高价为 20.20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211,2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7%。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该标的股票的数量及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量不超过10,948,9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345%。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及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948,905 元,对应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10,948,905 股,约占《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1.345%。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筹集资金总额为 10,948,905 元,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存在向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
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筹集资金总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规模。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2年8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已于
2022 年 8 月 3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
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 1.00 元/股,过户股票数量为 10,948,90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45%。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7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分别为 48 个月、60 个月,自公司公告完成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计算,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一)公司总经理孙岩先生、财务总监徐勇先生、副总经理井丽华女士、副总经理古玲香女士、董事会秘书韩铭扬先生作为参加对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均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仅保留分红权、投资收益权;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仅为预留份额代为持有人,既不享有该部分份额对应的权益,也承诺将来不会成为该部分预留份额的被授予人。
(四)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工作、代表本计划进行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
前述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
(五)前述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人自愿放弃其通过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表决权,但享有相应的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预计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以《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载明的过户当日 2022 年 8 月 3 日公司股票的收
盘价 16.83 元/股作为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 1.00元/股,受让价格与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的差价应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经测算,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 17,332.12 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解锁比例分期摊销,则 2022 年至 2027 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需摊销的股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份支付费用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7,332.12 1,605.39 3,899.73 3,899.73 3,899.73 3,007.84 1,019.71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经初步预计,一方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各期经营业绩有所影响;但另一方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凝聚力、团队的稳定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