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25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2021 年 4 月 26 日,宁波华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2020 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的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 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历史沿革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
年 12 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业务资质 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 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
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 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
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
事务所等。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 是
服务业务
董事会公告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
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人) 203 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 1,859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737 人
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 施其林:1994 年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审计相关工作。刘梦曦:2015 年至今在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3、业务信息
2020 年总收入 30.6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2020 年审计上市公司家数 511 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是
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家数 382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
施其林,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1994 年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沈颖玲,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专业标准与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董事会公告
施其林,见项目合伙人信息。
刘梦曦,注册会计师,2015 年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及其从事公司 2020 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其在为公司提供的 2020 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0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的《2020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所在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时,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年的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董事会公告
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批准。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