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9,046.26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99.68%,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8.5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5,534.62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511.64 万元,具体情况请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起诉书、仲裁申请书、受理(应诉)通知书或者传票;
2、调解书、判决书或者裁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 收到案件通知书 受理法院/ 涉案金额 案件
号 /立案/缴费/法 原告 被告 案由 仲裁委员会 (万元) 进展
院文书落款时间
深圳市宝鹰 潮州市恒新房地产开发 装饰装修合同 潮州市湘桥 一审
1 2024 年 2 月 6 日 建设集团股 有限公司 纠纷 区人民法院 1,897.14 中
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鹰 佛山市高明高协和房地
2 2024 年 3 月 18 建设集团股 产开发有限公司、 装饰装修合同 佛山市高明 2,256.72 尚未
日 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通晖实业有限公 纠纷 区人民法院 开庭
司
注:1、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本表仅列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案金额达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案件;
2、除上述列表所示案件及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
个月内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 57 件(均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下案件),合计金额为人民
币 4,892.4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