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施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
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已完成,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及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大横琴集团提名胡嘉先生、黄如华先生、肖家河先生、吕海涛先生与公司董事会提名于泳波先生、古朴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全体非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
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已完成,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大横琴集团及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大横琴集团提名徐小伍先生、张亮先生与公司董事会提名高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徐小伍先生、张亮先生为注册会计师、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第七届全体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5)。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