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原定
任期为 2020 年 6 月 2 日 2023 年 6 月 1 日,鉴于公司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与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签署
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并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完成了股份协议转让过
户登记手续,公司控制权已发生变更。关于上述控制权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2023 年 3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股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依据协议安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大横琴集团及公司监事会提名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并推荐古少波先生、禹宾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转,在新一届监事选举产生并正式就任前,现任非职工代表
监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对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25 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古少波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先后在教育战线任教、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服役和公安机关工作学习;曾任普宁市公安局民警、副所长、所长、党支部书记等职务;曾在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任民警、副大队长职务,曾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任宝鹰建设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宝鹰建设董事,中共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书记,深圳市宝鹰智慧城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南山区政协第六届政协委员,中共深圳市建筑装饰产业联合会党委副书记,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副会长,深圳市商业联合会副会长,深圳市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副会长,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专家库专家。曾获“全国优秀企业家”、“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优秀企业家”、“广东省优秀企业家”、“广东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个人”、“广东省普宁市十佳青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古少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0034%),与公司副总经理古朴先生为兄弟关系,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古少明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禹宾宾先生: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研究生,中级会计师,中共党员。珠海市卡都海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计主管,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现任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禹宾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担任财务部总监助理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