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施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近日收到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高逢春先生的辞职报告,高逢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高逢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苏华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
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
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双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2)。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5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苏华海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
程师。曾任兰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珠海分院结构设计员,珠海市斗门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珠海市斗门区公路养护管理与应急中心副主任,珠海市斗门区城市建设更新管理办公室总工程师。现任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建设管理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华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城集团担任建设管理中心总经理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8)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9)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0)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财务总监简历
李双华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
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深圳中裕冠集团财务总监,深圳聚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星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双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6)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8)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9)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