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少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市
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0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刊 登 于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7)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合理、完整,整体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问题缺陷,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
融机构申请 2021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1 年度申请融资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融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支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接受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方经营业务活动皆已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各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使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提升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和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等,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 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 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的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预计,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关联监事蔡维彦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航空城集团需回避表
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