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60%股权所涉
业绩承诺补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补偿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根据与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文安设计”)股东高文安先生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高文安先生持有的高文安设计60.00%股权,标的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23,5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
2018年10月10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对高文安设计出具了《审计报告》(瑞华深圳专审字【2018】48500001号),高文安设计于2015年至2017年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下同)为8,043.02万元,其与高文安先生承诺的净利润15,000万元之间差额为6,956.98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高文安先生需按照上述差额以现金的方式对高文安设计进行补偿。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60%股权所涉业绩承诺补偿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宝鹰建设、高文安设计与高文安先生就具体补偿事项进行进一步明确,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了《关于对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方案之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收购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60%
股权所涉业绩承诺补偿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8)。
二、业绩承诺补偿进展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在上述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期限内,公司持续督促高文安先生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催促其尽快支付补偿款,且已约定在全部补偿款支付完毕前,高文安先生不能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高文安设计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文安先生已向高文安设计支付补偿款1,000万元港元,但受整体宏观经济影响及其个人等原因,高文安先生没有对上述业绩补偿承诺如期履约。
根据当事各方签署的《关于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事项的协议》及《业绩补偿方案之协议》的约定,公司将择机对高文安先生拥有的位于深圳华侨城两处房产(合计面积为621.61平方米)进行处置变现,处置变现款项将优先用于支付补偿款。公司判断其两处房产市场价值基本能够覆盖尚未收回的业绩补偿款;如最终无法顺利完成房产变现且高文安先生亦未通过其他途径进行业绩补偿,公司拟通过法律途径向其进行催收,并有权按照未足额支付的补偿款,要求高文安先生按照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支付滞纳金。公司正在协商推动上述补偿方案的落实,并尽快解决。
公司将根据上述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