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4日、2018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分别于2018年6月5日、2018年7月5日、2018年8月3日、2018年9月4日、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1月2日、2018年12月5日、2019年1月4日、2019年2月2日、2019年3月2日、2019年3月23日和2019年4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本公司股份13,895,8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6%,最高成交价为7.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9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90,023,021.66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第二期)的议案》,并于2019年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根据既定回购方案,本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已于2019年2月1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账户,公司拟在回购期限内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发行结果及二级市场情况,按照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推进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截至目前,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尚未实施首次回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第一期)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2018年6月14日至6月2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为14,342,825股。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以上股数。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