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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47 深市 宝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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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鹰股份: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1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财务概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8]48500004 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7,468,767.37元,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138,789,405.00元。

     二、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公司2017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总股本1,341,296,9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53,651,876.84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

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结合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我们认为: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有利于培养投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的信心。上述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及其他不良影响,同意公司董事会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