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2-052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二条 …… 第二条 ……
1 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10000733861107G。 91410000733861107G。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24,349,078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29,129,329 元
第十条 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 第十条 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
党的组织。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 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要建立党的 3 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 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
作经费。 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为党组织的活动提
供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4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监、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 书。
5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24,349,078 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29,129,329股,全
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所持有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
的利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 又买入的,由此所得的利益归本公司所有,
其所得利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利益。但是,证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 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
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情形的除外。
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
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6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讼。 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
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7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
8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发生的购买或者出售资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发生的购买或者出售资
9 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 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
子公司投资等)…… 等)……
第四十八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第四十八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10 为: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所在地。 为:公司办公所在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的地点。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
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 所在地证券交易所备案。
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
11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 不得低于 10%。
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
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关证明材料。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容:
12 ……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序。
第八十一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第八十一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通过: 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变更公司形式;
(三)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本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修改;
30%的;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五)股权激励计划; 30%的;
13 (六)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 (六)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
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 (七)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股份;
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 (八)重大资产重组;
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九)股权激励计划;
(十)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
(十一)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公司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决定不再
在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
交易或转让;
(十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