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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研科技:2017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4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轴研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6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轴研科技”)于2018年5月22
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
以公司总股本524,349,0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本次分配方案发放年度为2017年度,发放范围为公司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4,349,078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1日

    除权日(除息日):2018年6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18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

    咨询联系人:冯涛

    咨询电话:0371-67619230          传真电话:0371-8609515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