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4-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983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已经完成,共计发行 99,718,919股,每股发行价格 13.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84,098,595.72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 5,500,000.00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1,378,598,595.72 元已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2月 14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13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 年半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344,928.84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118,720.86 元(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773,792.02 元,已于 2024 年 5 月使用募集资金完成置换),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3,223,558.21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7,244,155.26 元,累计支付手续费 3,376.48
元,募集资金 2024 年 6 月 30 日余额合计为 1,376,497,095.43 元。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部分承销费及保荐费) 1,378,598,595.72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344,928.84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773,792.02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3,223,558.21
加: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7,240,778.78
募集资金余额 1,376,497,095.43
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扣除的保荐承销费对应的增值税
311,320.74 元及本期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对应的增值税 118,867.93 元,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前从自有资金账户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开设的 44116956101300271832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及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
至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保荐人申万宏源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兴梧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 44086401040288661 6.02
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注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科技支行 20313701040008800 158.58
(注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 44086401040288687 -
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 44086401040288695 -
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 44050155150109999666 0.93
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注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 3602026829201417414 7.76
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注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 654878081996 1,105.46
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注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 441169561013002718321 0.35
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合 计 1,279.10
注1: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本公司于该账户下6.02万元协定存款。
注2: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全资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该账户下158.58万元协定存款。
注3: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本公司于该账户下0.93万元协定存款。
注4: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本公司于该账户下7.76万元协定存款。
注5: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其中1,090.34万元于2024年4月30日被冻结,系申请人兰佳就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纠纷一案,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被冻结情况未发生变化。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36,370.61万元,差异原因是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1,970.59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理财和可转让大额存单74,400.02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 137,649.71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1,970.59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理财 74,400.02
和可转让大额存单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 1,279.10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 年半年度)” 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半年度)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 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7,537.5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