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4-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际
出席董事 5 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 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董事长陆宏达,董事何伟成、王婕以现场方式出席,独立董事谭光荣、冀志斌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陆宏达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54)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54)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2.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 2024 年 8 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证券日报》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55)。
3.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黄文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文同先生简历:
黄文同先生,中国籍,男,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2024 年 8 月加入公司。此前曾任歌尔股份有限
公司质量副总裁,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质量官,迪芬尼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制造总监,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厂长、质量部长等。
黄文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
关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变更公司融资额度为:计划对公司 2024 年合并报表范
围内净增加金融机构长短期融资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50 亿元,2024 年末合并融资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65亿元,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75 亿元,全年资产负债率控制在 68%以内,融资主体包括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光电器(美国)有限公司,江西国光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国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授权由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组成的融资与经营领导小组在上述计划内审批公司的各个单项计划,并向各金融机构具体办理各项融资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事项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 2024 年 8 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证券日报》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6)。
6.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