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际
出席董事 5 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董事陆宏达、何伟成,独立董事谭光荣、冀志斌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王婕以现场方式出席。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陆宏达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选举陆宏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陆宏达先生简历如下:
陆宏达先生,公司现任董事长。1971 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西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英国邓迪大学中国法项目专家组成员,目前还担任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智度供应链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深圳智度国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西藏智度九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陆宏达先生通过“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4,655,000 股。除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智度国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外,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第 3.2.2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陆宏达、谭光荣、冀志斌、何伟成、王婕,其中召集人为陆宏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冀志斌、谭光荣、陆宏达,其中召集人为冀志斌;
提名委员会:谭光荣、冀志斌、陆宏达,其中召集人为谭光荣;
审计委员会:谭光荣、冀志斌、陆宏达,其中召集人为谭光荣。
公司内审部为审计委员会秘书机构,负责办理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秘书机构,负责办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3.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厘定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续聘何伟成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同意续聘郑崖民先生、谢守华先生、陈纹钦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同意续聘肖庆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续聘王婕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并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厘定公司总裁年薪为80—150 万元,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年薪为 60-120 万元,并授权董事长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年薪。
经有权审批权力机关批准或调整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受本薪酬方案的限制。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简历如附件示。
4.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续聘内审部经理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杨流江先生为公司内审部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流江先生简历如下:
杨流江先生,公司现任监事会主席、内审部经理。中国国籍,1986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网络管理员认证,ITIL认证,中级管理会计师认证。2015 年进入公司,曾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察经理、公司主任审计师。
杨流江先生通过“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30,000 股,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梁雪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梁雪莹女士简历如下:
梁雪莹女士,公司现任证券事务代表,中国国籍,女,1992 年生,中国党员,本科学历。2015 年 7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法务专员职位。
梁雪莹女士通过“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20,000 股,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 8 号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28609688
传 真:020-28609396
电子邮箱:ir@ggec.com.cn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何伟成先生,公司现任董事、总裁。1971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0 年加入公司,曾在技术部从事技术研发工作,历任公司技术部经理、副总经理、音响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荣获“2006-2008年度广州市劳动模范”称号,目前还担任广东省电子信息行业协会副会长,兼任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国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国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中英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子公司国光电器(美国)有限公司董事、子公司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子公司国光电器(欧洲)有限公司董事、子公司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董事、子公司国光电器(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智度人工智能丹麦有限公司
(Genimous AI Denmark Aps)董事、Genimous AI Holding Ltd.董事、广州汇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伟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32,000 股,通过“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400,000 股。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第
3.2.2 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崖民先生,公司现任副总裁。中国国籍,1970 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91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市场业务员、会计员、财务部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荣获 2020 年度“花都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现兼任花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子公司国光电器(美国)有限公司董事、梧州恒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子公司国光电器(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崖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32,000 股,通过“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200,000 股。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第
3.2.2 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守华先生,公司现任副总裁。中国国籍,1974 年生,本科学历。1998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技术部电声工程师、技术部电声主管、技术经理、技术总监,申请并获得了多项专利。2006年被授予“广州市劳动模范”称号;2009 年12月获得“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职称;2016年被授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谢守华先生通过“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100,000 股。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第 3.2.2 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纹钦先生,公司现任副总裁。中国台湾籍,1974 年生,1996 年本科毕业于台湾成功大学工业设计系,1998 年研究生毕业于台湾云林科技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获硕士学位。陈纹钦先生曾就职于台达电子、富士康科技集团等,从业经验超过 20 年,是富士康科技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具丰富运营管理,采购,销售等经验,有助于公司运营成效提升与业务布局的规划。
陈纹钦先生通过“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200,000 股。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