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3-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4 日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执业资质 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
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2、人员信息
(1)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3)首席合伙人:郭澳
(4)2022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8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07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13 人。
(5)业务规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9,235.55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53,832.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911.85 万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7
家,审计收费为 7,940.84 万元,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022年末余额):1,656.56万元;
(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涉及从业人员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3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未受到其他任何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林,自2000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199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自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常怡,自2010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2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自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玮,自2014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自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平,自1996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199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自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 122.8 万元,2023 年度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往的执业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
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续聘其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