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3-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作
为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9 年 12 月31 日止。鉴于公司2017年非
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东兴证券在持续督导期满后仍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近日,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签署了《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协议》,聘请申万宏源担任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由其负责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自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 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东兴证券尚未完成的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接。申万宏源委派保荐代表人廖妍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和叶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廖妍华女士:保荐代表人,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经理。曾经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奥泰生物(688606.SH)IPO 项目、万隆光电(300710.SZ)IPO 项目、梅轮电梯(603321.SH)IPO 项目、信科移动(688387.SH)IPO 项目、理工光科(300557.SZ)IPO 项目、唐人神(002567.SZ)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康盛股份(002418.SZ)非公开发行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叶强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经理。曾经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大洋电机(002249.SZ)IPO项目、和晶科技(300279.SZ)IPO 项目、理工光科(300557.SZ)IPO项目、信科移动(688387.SH)IPO项目、赛恩斯(688480.SH)IPO项目和江南高纤(600527.SH)、康盛股份(002418.SZ)、大连电瓷(002606.SZ)等再融资项目、财通证券(601108.SH)公开配股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